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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牡丹江、佳木斯、鸡西、双鸭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指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8月28日夜间至30日,我省自东南向西北有一次大范围的中到大雨天气过程,局地有暴雨到大暴雨。受此轮强降雨过程和俄方来水共同影响,预计乌苏里江干流虎头站可能发生超保洪水,洪水量级10~20年一遇;饶河至海青段可能发生超警洪水,洪水量级5~10年一遇。绥芬河可能发生超警洪水,洪水量级10~20年一遇。
根据《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29日10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请相关市、县(市、区)各防汛责任人迅即到岗到位,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发展,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落实防御应对措施。强降雨期间要加密监测预报,强化短临预警发布,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预警-叫应-反馈”机制,果断采取转移避险等防范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要盯紧看牢堤防、水库、穿堤建筑物、山洪灾害易发区、低洼易涝区、危旧房屋等重点部位,及时组织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度汛措施。要强化江河湖库巡查除险,保持与各类应急力量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围绕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前置抢险物资、靠前驻防应急力量,一旦发现重大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确保度汛安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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