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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张建珍
百善德为本,敬老孝当先。赡养父母不仅是伦理孝道,更是民法典规定的法定义务。近日,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成功帮助一位八旬独居老人追索赡养费,化解了长达八年之久的家庭矛盾,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
现年81岁的叶奶奶因年老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叶奶奶有两个儿子,均已成家立业,具有赡养能力,却未尽赡养义务。为妥善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常山县妇联商请县检察院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检察官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县妇联、当地村委会了解叶奶奶的家庭情况,多次前往老人家中听取诉求。原来,叶奶奶夫妇年老后,与两个儿子协商,约定由小儿子赡养父亲,大儿子赡养叶奶奶。老伴去世后,叶奶奶便独居生活。大儿子每年仅支付1000元赡养费,小儿子则表示其已依约为父亲养老送终,拒绝再赡养叶奶奶。叶奶奶多次要求两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均未果。检察官向叶奶奶释明检察机关可以提供法律帮助后,叶奶奶当场决定要通过诉讼解决赡养问题,并向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维护自身权利。
案件受理后,检察官立即与县司法局联动,并协助叶奶奶申请法律援助。同时,考虑叶奶奶年纪大、行动不便,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对叶奶奶赡养费问题开通诉、援绿色通道,上门为叶奶奶提供法律援助、立案、支持起诉一站式帮助,实现由诉、援“开门等”向“上门助”的转变,畅通了叶奶奶维权的渠道。
经了解,叶奶奶赡养问题的根源在于两兄弟间长达八年之久的家庭矛盾。检察官从矛盾的根源出发,经过多番释法说理,成功化解了兄弟间的矛盾,促成叶奶奶与两个儿子就赡养问题达成和解,维护了叶奶奶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常山县检察院将持续关注弱势群体的合法诉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牵头联合县法院、司法局等部门探索建立“诉援一体”联动机制,为弱势群体维权,提供更加充分的司法保障,让弱势群体在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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