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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在广州海关机关举行“进口食品企业安全责任年”活动启动仪式。活动现场开展“责任•安全•发展”主题座谈,发布“共担责任、共促安全”进口食品企业安全责任倡议,来自进口食品不同环节和领域的30家企业代表参加活动,现场签署进口食品企业安全责任承诺书。
据介绍,此次活动是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州海关、黄埔海关落实海关总署统一部署要求,着力构建进口食品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形成进口食品安全治理国际共治、社会共享格局的重要举措,活动覆盖广州、佛山、东莞、肇庆、韶关、清远、河源、云浮等8地市。
启动仪式现场,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刘红在致辞中表示,开展“进口食品企业安全责任年”活动旨在进一步推动进口食品(含化妆品)各类生产经营者,尤其是跨国企业和境外生产企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化解进口食品安全风险。
“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如何建立并运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和防护体系?”“进口商发现进口食品存在安全风险,如何履行主体责任主动采取风险消减措施?”……在活动现场,海关业务专家结合食品进口中的常见问题,现场讲解不同类型进口食品生产经营者权责清单及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有关要求,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对进口食品安全、口岸食品安全等工作的了解,助推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消除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是食品企业的头等大事。我们将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健康的进口食品。”参加活动的企业代表、健合(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供应链总监李硕坚表示,将在海关等部门的指导下,立足“人民至上、安全至上”的价值追求,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近年来,随着贸易全球化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进口食品摆上了老百姓的餐桌。为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生活需求,守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海关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国际共治的原则,持续强化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严守安全底线。今年前5月,广州海关共监管进口食品化妆品2.6万批,其中,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113批次,涉及25个国家或地区,均予以退运或销毁。
广州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处副处长谭强表示,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入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不断强化监管,压紧压实进口食品经营者等各方责任,严格进口食品准入审核、口岸查验、监督抽检、后续监管等各环节工作。落实总署进口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风险监测计划,持续加强对进口肉类、酒类、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重点敏感食品检验监管。强化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进口食品贸易的安全畅通。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琳 通讯员:关悦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廖雪明 通讯员:关悦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龙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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