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按照省医保局通知精神,哈市医保局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0日。
集中缴费期正常缴费,享受财政补助和2023年一整年的医保待遇。
即:2023年2月20日前参保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待遇期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集中缴费期后至2023年6月30日参保缴费标准正常,但有90天的待遇等待期。
即:2023年2月21日至6月30日参保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自缴费之日起90天后启动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至2023年12月31日。
相关部门认定的困难人员的待遇期限。2023年1月1日后认定的困难人员参保缴费后,待遇期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温馨提示
参保方面的问题您可通过医保部门基层代办点、“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0451-12393医保服务电话等多种途径咨询了解;缴费方面的问题可通过各区税务部门,或拨打税务部门服务电话0451-12366咨询了解。(哈尔滨日报记者 于勇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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