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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网河南9月23日电(记者 杨少华)9月23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失信约束机制,加强信用监管,强化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惩戒,该厅公布2022年第二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下简称当事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当事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期限为3年,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图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第二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编辑:杨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