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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网河南11月22日电(记者 杨少华) 11月22日,记者从郑州市财政局获悉,2021年度郑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及复核工作启动。
郑州市总部企业,是指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含县、市、区)注册设立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对一定区域内的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行使投资控股、运营决策、研发设计、营销推广、财务结算等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企业法人机构。
此次总部企业认定时间安排为,县区初审时间11月10日至12月05日,复核认定时间12月02日至12月15日。对象为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条件和标准的新设立、新迁入企业或郑州市现有企业;总部企业复核对象为已经认定的郑州市总部企业情况复核;申报企业近3年在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时没有发生弄虚作假行为,截至申报日企业在“信用中国”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等。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经认定的新引进总部企业,在本市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下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奖励;实缴注册资本1-5亿元(含1亿元)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5%给予奖励;实缴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奖励资金自认定年起,分3年依次按照40%、30%、30%的比例兑现。
各县(市、区)总部经济主管部门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规定的总部企业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及申报材料等,组织开展本地区总部企业的申报、初审工作。
总部经济主管部门初审完成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总部企业牵头部门正式行文,连同初审情况汇总表、复核情况汇总表、出具审核意见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两份,报郑州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编辑:杨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