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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网河南10月15日电(记者 化海臣 实习记者 王晓帆) 10月13日,消费者李先生向本网反映,12日晚在郑州谷雨春旗舰店(农业南路店)就餐后,被收取80元包间费,他认为不合理。
李先生说:“饭店事先也没有告知,在结账时才发现小票清单上有80元的包间费。虽然钱不多,但是让人心里很不舒服。”他认为,该店收取包间费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根据李先生反映的情况,本网记者以消费者身份通过电话向郑州谷雨春旗舰店求证。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店根据包间的大小收取包间费,6人包间收取60元,8人以上包间收取80元,不支付包间费是不能在包间内就餐的。
那么,包间费该不该收取?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网记者咨询了河南风向标律师事务所律师单艳伟。
单艳伟说,饭店收取包间使用费这种行为,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不合理的,也违反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该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行为来加重消费者的责任,像该饭店存在的包间使用费以及其他饭店可能存在的包间最低消费等,即使经营者在消费者消费之前已经明确告知消费者要收取该部分费用,告知的内容也应当是无效的。
编辑:李希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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